1.主体的区别
大学生就业协议主要是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是没有规定的,对任何单位都适用,就业协议的鉴证方是学校。
劳动合同则适用于劳动者(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完全是无关的。
2.内容的区别
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毕业生介绍自身的情况,表示愿意去用人单位去就业,用人单位也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则同意推荐毕业生,并且列入派遣计划当中,是学校派遣毕业生档案、户口和其它材料的主要依据。
劳动合同的内容则涉及了很多权利,如:劳动的报酬、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工作内容等各方面的内容。
3.签订时间的区别
一般而言就业协议都是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签订的,是毕业生在去用人单位报到之前签订的。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的时候会签订劳动合同。而就业协议则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确定意向,在报到之前就可以签订。
4.签订目的区别
签订就业协议是为了让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就业意向上初步约定好,双方在这个环节可以商讨一些基本的条件,对于即将要签订的合同的内容也能达成一致。这份协议是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承诺履行协议,高校并不能作为第三方(山东高校毕业生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自动生成)。这份协议经毕业生个人、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就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它可以作为编制毕业生的就业方案和将来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签订劳动合同是为了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既是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签订了劳动合同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同时也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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