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受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公证处委托,日照市新岚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招聘2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公证员 1 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 政策;
2.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相貌端正,举止文明, 身体健康;
3.符合公证员任职条件,无不得担任公证员的情形,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4.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 证);
5.年龄 25 周岁以上 35 周岁以下(1982 年 10 月22日至 1993 年10月 22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至 40 周岁(1977 年 10月 22 日出生)以下,有三年法律工作经验(公证员、律师、法官、检察官等)优先;
6.法律功底深厚,大局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协调和业务开拓能力;
(二)主任助理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 政策;
2.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相貌端正,举止文明, 身体健康;
3.符合公证员任职条件,无不得担任公证员的情形,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4.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 证);
5.年龄 25 周岁以上 35 周岁以下(1982 年 10 月 22日至 1993 年10月 22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至 40 周岁(1977 年 10月 22 日出生)以下,有三年法律工作经验(公证员、律师、法官、检察官等)优先;
6.法律功底深厚,大局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协调和业务开拓能力(外勤为主,男性);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日照市新岚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岚山区信合大厦12楼)。
咨询电话:0633—2607113。联系人:郝得印 郑世伟。
3.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打印):①《2018年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公证处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此表需A4纸打印);②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④报考职位相关的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2张;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时不方便提供的,在考察体检时必须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应聘资格。由日照市新岚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会同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公证处组织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面试
根据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直接采取面试,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70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出现应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对相关人员进行第二轮面试。面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以及考察人员的名单在日照市新岚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公布(http://www.rizhaoxinlanshan.com/,以下简称新岚山网站)。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及其他原因形成的空缺,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不按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与日照市新岚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一)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由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公证处管理使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予以续签或解除合同。
(二)工资待遇
1.试用期 3 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符合公证员任职条件的,根据年度计划, 实习期满后,申报公证员执业。
2.签订劳动合同后,公证员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公证辅助人员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
3.年终按规定发放取暖补贴等奖金。
4.交纳“五险一金”,节日福利按工会规定发放。
5.定期进行专业培训,提供良好的学习提升平台。
六、其他
1.从报名到本次招聘结束,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如果因为通讯不畅,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在职工作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3.本次招聘对应聘材料予以保密,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4.应聘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和拟聘用对象公示等信息均将在新岚山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6.本次招聘由日照市岚山公证处负责解释。
附件:2018年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公证处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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