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安全保障的需求,更好的担负起扑救火灾和抢险救援的重任,山海天公安消防大队把两城消防站建设提上重要日程,将于2018年建成并投入执勤。
两城消防站建成后,救援范围将辐射两城街道驻地、两城工业园、世界农乐园、森林公园、204国道路段等地区的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工作,从根本上有效缓解了两城地区灭火救援工作压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面提升了消防灭火和应急济源的效率和力量,对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大局,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消防部队战斗力和城乡抗御火灾能力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是辖区消防救援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将更好地服从“旅游富市”战略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平安山海天”建设。






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收计划
计划招收从事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名(男性)。
二、招收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志愿献身消防部队建设;
(二)政治审查合格;
(三)年龄在17周岁以上(2000年1月1日以前出生),26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综合素质优秀的、退伍战士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身高在1.60米以上;
(五)身体健康,符合《兵役法》应征青年体格检查标准;
(六)具有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七)退伍战士,有相关特长的可优先录用。
(八)有汽车驾驶(B证以上)、车辆维修等特长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相关待遇参照相关标准。
三、相关待遇
新招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月.人,试用期满签定合同后基本工资为2500元/月.人、并根据日常表现每月发放奖励工资(评定标准为:优秀 500元/月.人,良好 300元/月.人,称职 200元/月.人),每年递增工资,并严格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每月休假8天的标准,对未及时安排休假的消防队员,按照80元/天.人的标准发放未休假补助(最高补助4天)。政府专职消防员伙食费标准享受义务兵同等待遇,食宿、服装由消防支队按照现役士兵标准统一提供。同时,与招收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签定劳动合同,并参加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等5种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报名资格和审查
报名时采取到山海天公安消防大队现场报名的方法,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应招者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发放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面试资格审查时再提供毕业证原件。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招满即止(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山海天公安消防大队(日照市山海天路与太公岛三路交汇处北50米路西)
联系人:邱指导员(电话:18263345655)
(三)报名办法:人员报名时,未就业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的需提交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信,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招收单位相关人员实施,贯穿整个招收工作全过程。
五、体检
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对经初步审查满足招收条件的人员,由消防大队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使用资格。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使用资格。应招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政审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招收职位及专业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
七、办理使用手续
考核、政审工作结束后,对于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录用对象。招收使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使用;不合格的,取消使用资格。招收使用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包括在使用合同期限内。使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使用;不合格的,不再使用。招收使用人员按规定进行不少于30天的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统一组织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其他
整个招收工作在纪检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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