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8606487376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资讯中心

国庆、中秋加了班,这几类人为什么没有劳动法规定的加班费?

来源:日照招聘在线 时间:2022-03-15 作者:日照招聘在线 浏览量:

我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了用人单位对于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安排其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300%的加班费(注:因为法定假是带薪的,所以法定假加班工资报酬应当总计为正常工资的4倍! 参见两个规定:


1、劳动部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26号】规定“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2、劳动部在答复广州市劳动局的《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1997-09-10,劳部发[1997]271号)中也明确: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附:加班费计算公式:正常月薪÷21.75×法定假加班天数×300%】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


超过标准工作时间的劳动就是加班,细分的话,也称“加班加点”(加班一般指在法定假或者休息日工作,加点一般指在工作日8小时之外的延时劳动)。但有几类人因为不适用劳动法,所以也就没有劳动法意义上的加班费了。


国庆、中秋加了班,这几类人为什么没有劳动法规定的加班费?


请看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第四条规定: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1、以公务员为例,《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所以,公务员加班,没有加班费,但可以补休。《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释义中也提到,有人认为,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服务,加班不宜发给加班工资,并且机关中的各种加班情况很复杂,不好认定那些是确有需要的加班。(小编记得有位老师说过这么一句话:做公务员,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永远不许叫苦,永远不许喊穷,永远不许邀功,否则不要去考公务员......不少基层公务员确实很辛苦,白加黑,5+2,也是常有的事,但目前法律确实并没有对公务员的加班费作出规定)


国庆、中秋加了班,这几类人为什么没有劳动法规定的加班费?


2、以家庭保姆为例,除上述劳动部规定不适用劳动法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7条规定: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也就是说,家庭保姆和雇主之间建立的法律关系属于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因此不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而应该由民法来调整。当然,随着家政服务业的发展,现在也有一些保姆和家政服务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驻雇主家工作,这种情况小编认为就应当按照劳动法规定,由家政公司支付保姆的法定假加班费。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客服服务热线
18606487376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版权所有:睿智人力,本网站所有招聘信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鲁ICP备15037341号-1 公安备案号37110202000408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电子商务科技园 EMAIL:851754791@qq.com

人力资源证: 371102000058号

Powered by PHPYun.

关注

用微信扫一扫

反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