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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浮来山街道面向全街道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第三批)返回公招列表 >>

2022-04-22

浮来山街道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

岗位人员招聘公告(第三批)

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莒县“安莒”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莒政办发〔20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浮来山街道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街道公开招聘第三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从全街道乡村区域中有招聘计划的自然村村民中产生;报名人数不足计划分配数的,按实际报名岗位数确认。重点安置以下就业困难群体:


1、县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县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3、县残联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村残疾人;

4、农村45-67周岁大龄人员(1955年4月-1977年4月出生)。

出生日期以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

3、服从岗位管理规定,具备岗位需要的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无传染病和不良嗜好;

5、符合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开发类型及数量
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33个。

三、岗位名称、数量、要求、职责及补贴
1、岗位名称:乡村公共综合服务岗-1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个。

(2)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要求具有良好的工作执行力,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岗位履职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负责园区的日常管理和来访群众的服务接待工作。做好公墓内绿化苗木的看护、浇灌、修剪、除草工作。定期对墓地内的卫生进行清扫。维护好墓地附属设施、绿化苗木等基础设施。新入住公墓的及时联系刻碑,为刻碑人员搞好服务工作。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注意防火安全。指导殡葬户按要求标准进行安葬。协助做好自然村其他工作。

(4)岗位补贴:800-1100元/月(不定时工作)


2、岗位名称:乡村公共服务综合岗-2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32个。

(2)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要求思想政治素质高,在村民中有较高的威信,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能胜任工作强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负责本自然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文物保护、水文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从事疫情防控、环境卫生、自然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等基层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自然村其他工作。

(4)岗位补贴:800-1100元/月(不定时工作)。


四、岗位招聘程序
浮来山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指导把关。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2日—2022年4月2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岗位所在新村。

4、报名需提供及填报材料:

(1)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二寸近期照片3张;

(2)现场报名填写《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二)资格初审、民主评议和公示。

由岗位所在自然村、新村对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人员进行初审。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方面因素,在符合岗位条件的前提下,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初步确定人选并组织民主评议,将民主评议情况和人员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3天。

(三)复审、审批。

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对岗位确定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公岗办”)审批。

(四)聘用及岗前培训。

由街道办事处联合县内符合条件的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自然村与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务协议。

(五)安排上岗

培训结束后,由新村负责组织安排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

五、其他
(一)聘用前

1、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已聘用的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报名人员须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入报名地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或行程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报告14天内行程。

(二)聘用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1、工作态度不端正,履职不到位,不服从管理的;

2、因个人身体、家庭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职的;

3、日常管理考核不合格的;

4、违反法律法规致使无法正常履职的;

5、其他不能继续履职的情况。

(三)本公告由浮来山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政策咨询电话:0633-6626311

桑园镇2022年度乡村公益性

岗位人员招聘公告(第三批)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莒县“安莒”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莒政办发〔2022〕4号)和《莒县“安莒”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莒人社规〔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桑园镇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镇公开招聘第三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从全镇乡村区域中有招聘计划的自然村村民中产生;报名人数不足计划分配数的,按实际报名岗位数确认。重点安置以下就业困难群体:

1、县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县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3、县残联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村残疾人;

4、农村45-67周岁大龄人员(1955年4月—1977年4月出生)。

出生日期以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

3、服从岗位管理规定,具备岗位需要的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无传染病和不良嗜好;

5、符合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开发类型及数量
本次乡村公益性岗位共计开发64个,其中公共服务类岗位55个,社会治理类岗位3个,设施维护类岗位6个。
三、岗位名称、数量、要求、职责及待遇

(一)公共服务类

1、岗位名称:卫生保洁岗

(1)岗位数量:6个。

(2)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待人热情;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服从主管部门和村“两委”工作安排。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①村居保洁:保洁区域内无积存垃圾,道路及两侧、房前屋后做到无垃圾、无人畜粪便、无塑料袋、无杂物、无堆积落叶等;村庄周边100米范围内无白色漂浮物,河塘沟渠无漂浮垃圾;排水沟内及时清理,保持排水沟内无堆积杂物;灯杆、线杆、墙体张贴小广告及时清理;②垃圾桶保洁:保持桶外观整洁,摆放整齐,无垃圾外溢,周围无散落垃圾;定期对垃圾桶进行擦洗,夏季对垃圾桶定期进行药物消杀;负责垃圾桶的看护保养,引导村民不将农业生产废物、污水、热灰、杂土、粪便、建筑垃圾、危险废弃物等倒入垃圾桶中,以免损坏垃圾桶或影响垃圾清运;③积极宣传村内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义务做好环卫宣传教育工作,以身作则,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调度,积极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④服从管理,按时上岗,积极完成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4)岗位待遇:500-800元/月(不定时工作)

2、岗位名称:公共服务综合岗1

(1)岗位数量:13个。

(2)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需提供卫生健康证明);爱岗敬业、乐于交流、工作责任心强、待人热情;遵守养老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服从主管部门和村“两委”工作安排。

(3)岗位职责:①负责农村幸福院做饭保洁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②严禁加工腐烂变质变色过期的食品及其原料;③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熟透,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④刀、墩、板、桶、盐、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荤素分开使用,生熟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前洗净、消毒,保持清洁;⑤食品加工前必须清洗,接触直接熟食前必须洗手消毒;⑥搞好灶间、食堂、配菜间卫生,养成良好个人习惯;⑦用餐完毕后及时将餐饮具清洗干净,保持餐饮具干净卫生;⑧服从管理,按时上岗,积极完成村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岗位待遇:800-1200元/月(不定时工作)。

3、岗位名称:公共服务综合岗2

(1)岗位数量:36个。

(2)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县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村民中产生。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待人热情;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服从主管部门和村“两委”工作安排。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①负责本村道路维护、水利管理、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等工作;②负责本村环境卫生清理工作;③负责贫困户家庭卫生清理工作;④负责扶贫脱贫政策宣传到户工作;⑤积极参与村内公益事业工作。

(4)岗位待遇:500-1000元/月(不定时工作)

(二)社会治理类

1、岗位名称:社情民意信息协查岗

(1)岗位数量:2个。

(2)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待人热情;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服从主管部门和村“两委”工作安排。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①搜集社情民意;②矛盾隐患排查;③邻里纠纷化解。

(4)岗位待遇:500-800元/月(不定时工作)

2、岗位名称:社区设施管护岗

(1)岗位数量:1个。

(2)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待人热情;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服从主管部门和村“两委”工作安排.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①负责社区治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②警惕突发事故的发生,掌握使用治安、消防的报警电话和消防设备;③做到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完成社区交办的各项任务;④做好车辆有序停放工作,严禁乱停乱放,影响交通、影响社区形象;⑤每天下班后做好巡查,对社区内电、水、门窗、消防设备等加以检查,若有不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有特殊情况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⑥积极完成社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4)岗位待遇:800元/月(不定时工作)。

(三)设施维护类

1、岗位名称:公墓管理岗

(1)岗位数量:2个。

(2)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待人热情;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服从主管部门和村“两委”工作安排.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①服从镇殡葬管理办公室的领导,按照镇殡葬管理办公室的要求搞好园区的日常管理和来访群众的服务接待工作,并搞好日常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②做好公墓内绿化苗木的看护、浇灌、修剪、除草等工作;③保持墓地环境卫生,定期对墓地内的垃圾进行清扫,每月一次对墓碑进行清洗,搞好焚烧池、香炉内炉灰清理;④看护好墓地附属设施,绿化苗木等基础设施,确保不被人为破坏,发生毁坏的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赔偿;⑤新入住公墓的及时与镇殡葬管理办公室联系刻碑,为刻碑人员搞好服务工作;⑥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注意防火安全;⑦指导殡葬户按要求标准进行安葬;⑧服从管理,按时上岗,保证劳务质量。

(4)岗位待遇:500元/月(不定时工作)

2、岗位名称:高标准农田管护岗

(1)岗位数量:4个。

(2)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待人热情;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服从主管部门和村“两委”工作安排.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①协助项目建成后的资产移交清点;②负责对高标准农田设施日常巡查。主要巡查要求平时每周对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包括农业工程、水利工程、输电线路工程、林业工程、其他配套设施)巡查不少于3次,农忙时期每天巡查不少于1次,并及时填写巡查记录表;③巡查发现设施、设备、被破坏要及时制止并上报处理;④巡查发现有重大破损现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要及时上报乡镇、街道进行处理;⑤其他职责可以根据实际具体安排,比如负责保管放水接头、负责浇水,简单的维修,汛期的安全巡查及防溺水等;⑥根据实际明确出管护人员负责的区域以及管护人员发现问题向谁或者哪个部门单位汇报。

(4)岗位待遇:500-800元/月(不定时工作)
四、岗位招聘程序
桑园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指导把关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2022年4月22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岗位所在新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室

4、报名需提供及填报材料:

(1)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2)现场报名填写《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二)资格初审、民主评议和公示

岗位所在自然村对报名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方面因素,在符合岗位条件的前提下,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初步确定人选并组织民主评议,将民主评议情况和确定人员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3天。

(三)复审、审批

镇政府负责组织对岗位确定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于符合条件的上报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公岗办”)审批备案。

(四)聘用及岗前培训

由镇政府联合县内符合条件的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镇政府或新村负责组织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乡镇与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务协议。

(五)安排上岗

培训结束后,由镇政府或新村负责组织安排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

五、其他

(一)聘用前
1、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已聘用的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报名人员须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入报名地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报告14天内行程。

(二)聘用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1、工作态度不端正,履职不到位,不服从管理的;

2、因个人身体、家庭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职的;

3、日常管理考核不合格的;

4、违反法律法规致使无法正常履职的;

5、其他不能继续履职的情况。

(三)本公告由桑园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政策咨询电话:0633-668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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