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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店子集街道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 招聘公告(第三批)返回公招列表 >>

2022-04-21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莒县“安莒”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莒政办发〔2022〕4号)和《莒县“安莒”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莒人社规〔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店子集街道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街道公开招聘第二批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面向户籍在我街道城镇区域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女性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男性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在以上两类人员优先安置的前提下,根据情况可安置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上群体是指在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出生日期以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报名人数不足计划分配数的,按实际报名岗位数确认。城镇区域包括石槽社区(振东社区)、店子社区、围子社区。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从全街道乡村区域中有招聘计划的自然村村民中产生;报名人数不足计划分配数的,按实际报名岗位数确认。重点安置以下就业困难群体:

1、县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年龄满16周岁,不满67周岁。

2、县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年龄满16周岁,不满67周岁。

3、县残联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村残疾人;年龄满16周岁,不满67周岁。

4、农村45-67周岁大龄人员(1955年4月—1977年4月出生)。

出生日期以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

3、服从岗位管理规定,具备岗位需要的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无传染病和不良嗜好;

5、符合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开发类型及数量

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4个;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6个。

三、岗位名称、数量、要求、职责及待遇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1、岗位名称:城镇公共服务综合岗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4个。

(2)岗位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服从岗位管理规定,具备岗位需要的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和不良嗜好;符合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3)岗位职责:负责本行政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从事疫情防控、环境卫生、行政村公共服务及就业服务等基层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行政村其他工作。服从所在片区统一工作安排、调度。

(4)岗位补贴:1900元/月(含社保缴纳个人承担部分),随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1、岗位名称:综合管理岗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1个。

(2)岗位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服从岗位管理规定,具备岗位需要的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和不良嗜好;符合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3)岗位职责:①服从村“两委”管理、安排,主要做好文化宣传、政策宣讲、精神文明建设和志愿服务等。②负责本村环境保护、护林绿化、森林防火、秸秆禁烧等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汇报,并参与整治。③负责本村水库、池塘以及河流周边等重点危险区域的安全巡查和管理防护工作。④负责耕地保护巡查工作,发现乱占耕地、违法建设等问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汇报,并参与整治。⑤按要求完成本村其它临时性工作,服从管理,按时上岗,保证工作质量等。

(4)岗位待遇:800元/月。

2、岗位名称:农村幸福院后勤岗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9个。

(2)岗位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服从岗位管理规定,具备岗位需要的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和不良嗜好;符合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3)岗位职责:①负责农村幸福院做饭保洁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②严禁加工腐败变质变色过期的食品及其原料。③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熟透,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④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荤素分开使用,生熟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前洗净、消毒,保持清洁。⑤食品加工前必须清洗,接触直接熟食前必须洗手消毒。⑥搞好灶间、食堂、配菜间卫生,养成良好个人习惯。⑦用餐完毕后及时将餐饮具清洗干净,保持餐饮具干净卫生。⑧其它:服从管理,按时上岗,保证劳务质量等。

(4)岗位待遇:1000元/月。

3、岗位名称:公墓管理岗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2个。

(2)岗位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服从岗位管理规定,具备岗位需要的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和不良嗜好;符合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3)岗位职责:①公墓管理员服从镇殡葬管理办公室的领导,按照镇殡葬管理办公室的要求搞好园区的日常管理和来访群众的服务接待工作,并搞好日常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②做好公墓内绿化苗木的看护、浇灌、修剪、除草等工作。③保持墓地环境卫生,定期对墓地内的卫生进行清扫,每月一次对墓碑进行清洗,搞好焚烧池、香炉内炉灰清理。④看护好墓地附属设施、绿化苗木等基础设施,确保不被人为破坏,发生毁坏的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赔偿。⑤新入住公墓的及时与镇殡葬管理办公室联系刻碑,为刻碑人员搞好服务工作。⑥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注意防火安全。⑦指导殡葬户按要求标准进行安葬。⑧其它:服从管理,按时上岗,保证劳务质量等。

(4)岗位待遇:600元/月(依据公墓规模确定)。

4、岗位名称:卫生保洁岗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3个。

(2)岗位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服从岗位管理规定,具备岗位需要的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和不良嗜好;符合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3)岗位职责:①1、保洁区域内无积存垃圾,道路及两侧、房前屋后做到无垃圾、无人畜粪便,无塑料袋、无杂物、无堆积落叶等。灯杆、线杆、墙体张贴小广告及时清理。②垃圾桶(箱)保洁:保持桶(箱)外观整洁,摆放整齐,无垃圾外溢,周围无散落垃圾:定期对垃圾桶(箱)进行擦洗,夏季对垃圾桶(箱)定期进行药物消杀;负责垃圾桶(箱)的看护保养。③其它:服从管理,按时上岗,保证劳务质量等。

(4)岗位待遇:600-700元/月(依据保洁人口确定)。

5、岗位名称:公厕管理岗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个。

(2)岗位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服从岗位管理规定,具备岗位需要的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和不良嗜好;符合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3)岗位职责:①保持公厕干净整洁,每天对公厕冲洗至少两次。②各类标牌标志制度需配挂齐全。③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六无六净”即及时清洁地面及大小便池,及时倒空纸篓不溢满做到无痰涕纸屑、无屎尿堵塞。及时保洁,确保公厕清洁无蛆蝇无恶臭。及时清理地面,做无污泥积水。每周清洁门窗、墙面、灯具,做到无积尘蛛网。“六净”即墙壁净、门窗净、间板净、蹲位净、地面净、取粪口净。④及时上报公厕设施损坏及运转不良情况,并及时维修保持公厕正常使用。⑤保持公厕周边环境整洁。⑥做好夏季公厕消杀工作,避免蚊蝇孳生,每月消毒一次。⑦其它:服从管理,按时上岗,保证劳务质量等。

(4)岗位待遇:600元/月。

四、岗位招聘程序

店子集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指导把关。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2022年4月24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

(1)城镇公益性岗位:岗位所在新村;

(2)乡村公益性岗位:岗位所在自然村或新村。

4、报名需提供及填报材料:

(1)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2)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需携带居民身份证、2张2寸照片、户口本提前到店子集街道人社所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即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其中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需在报名截止日前到人社部门做3次求职登记),填写《日照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经人社所初审后,携带以上材料到县人社局A区1、2、3号窗口复审。

(3)现场报名填写《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或《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二)资格初审、民主评议和公示。

由岗位所在新村、自然村分别负责对城镇公益性岗位、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人员进行初审。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方面因素,在符合岗位条件的前提下,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初步确定人选并组织民主评议,将民主评议情况和确定人员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3天。

(三)复审、审批。

街道办负责组织对岗位确定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公岗办”)审批。

(四)聘用及岗前培训。

由街道办联合县内符合条件的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街道办分别与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和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

(五)安排上岗

培训结束后,由街道办负责组织安排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

五、其他

(一)聘用前

1、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已聘用的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报名人员须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入报名地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或行程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报告14天内行程。

(二)聘用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1、工作态度不端正,履职不到位,不服从管理的;

2、因个人身体、家庭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职的;

3、日常管理考核不合格的;

4、违反法律法规致使无法正常履职的;

5、其他不能继续履职的情况。

(三)本公告由店子集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政策咨询电话:0633-6481028

附件1: 店子集街道2022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第三批)

附件2:店子集街道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第二批)

店子集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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